这两年,灵活用工逐渐出现在大众视野,俨然成为用工就业的新趋势。
年底,中国人民大学灵活用工课题组与人瑞人才联合推出了《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蓝皮书,该书指出,年我国有61.14%的企业在使用灵活用工,比年增加5.46%。
与此同时,根据人社部数据,我国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规模已经达到2亿人。个人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成了灵活就业的主力军。
像是外卖小哥、滴滴司机、各平台主播、带货微商电商文案等,都属于典型的灵活用工的范畴。
随着灵活用工的发展,出现了连接灵活用工人员和企业的角色,这则是灵活用工平台。
灵活用工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有着国家的各种鼓励措施,另一方面也存在备受争议的各种保障问题。
(国家鼓励平台经济)
(税局查处平台涉税乱象)
面对着如此分裂的情况,想必很多人都懵了。
今天这篇,我们就来说说灵活用工。
一、什么是灵活用工
每天,我们早上出门,在路边的共享单车区,时不时会有小货车成批的把单车运来送去、并摆的整整齐齐;
当我们发现某辆单车的刹车或者车身有什么损耗,从APP提交问题后过一段时间就会有维修师傅进行处理;
出差赶车,手机提前叫滴滴;嘴馋夜宵,外卖小哥解千愁。
想买点啥,网店客服去咨询;深夜下班,平台主播来聊天。
灵活用工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无数便利。
看到这里可能有朋友会问,到底什么是灵活用工?
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给出了“灵活用工(共享经济)”第一个官方规范定义:
灵活用工是指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业务外包用工和平台型用工四种形态,其中平台型用工是指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企业通过共享经济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建立合作关系,而非雇佣或劳务关系,双方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平等的业务承揽合作。
简而言之,就是在灵活用工的新业态中,服务平台(比如外卖平台)和提供服务的人(比如外卖小哥)之间,并无直接劳务雇佣关系,而让两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就是灵活用工平台。
灵活用工平台与灵活用工个人构成劳动关系或民事关系,服务平台则从灵活用工企业购买服务或要求其代理结算。
如果还不懂的话,外包、劳务派遣、自由职业听说过吧?
之前叫做外包的,现在可以是灵活用工;
之前叫做劳务派遣的,现在可以是灵活用工;
之前叫做自由职业的,现在也可以是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即是劳务派遣的2.0版本也是自由职业的2.0版本。
灵活用工是个筐,啥都能都往里装。
(但注意,“能装不是乱装”,要符合一定的规范,才能称之为灵活用工。)
如此,现在大家再回头去看2亿这个数字,是不是感觉甚至有点少?
有了灵活用工,就自然催生了灵活用工平台。
随着灵活用工的发展,灵活用工平台逐渐如火如荼。
对于自由职业来说,目前就发展出了两类“接单”平台,
一类是传统的众包和兼职平台,一类是垂直的专业类平台,而且还不断有新的平台逐渐成熟和发展。
相关统计显示,截止年,国内灵活用工市场规模达.69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5%。在疫情影响和政策推动下,国内灵活用工市场需求持续提升,预计年国内灵活用工市场规模约.95亿。
不知不觉中,转眼成长为一个万亿市场。
这些数据说明企业总体上更倾向于扩大灵活用工规模,未来我国灵活用工的市场将会进一步扩大。
本质上,灵活用工是税筹的一种落地方式,是企业优化成本结构的一种具体办法,同时也是传统固定用工的补充。
无论是缺美工、缺剪辑,还是项目立项缺程序员、电商缺文案、酒店旺季缺保洁,都属于灵活用工可以解决的范畴。
灵活用工平台可以匹配企业需求和劳动力资源,企业提供报酬获得所需服务,劳动者提供服务获取报酬,而且双方都不需要担心开票和税费的问题。
蓬勃发展之下,各种乱象也此起彼伏。
二、越走越偏的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就这么一件看起来人畜无害的事物,这两年却引来无数争议。
2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发布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称终止山东潍坊海晶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龙震集团潍坊群盛盐化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委托代征协议,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21年9月,仅前两周,北京、上海、海南、湖南、湖北、安徽、河南等省市就有数十家“灵活用工平台”因涉案被立案调查,主要涉及非法资金结算、虚开劳务发票、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
去年以来,有上百家平台被税局查处和清算,
灵活用工乱象屡屡引起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