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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7/4 20:09:00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每日金句

我们要与世界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页

好消息!

为全力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缓解加装电梯业主筹资难问题

帮助解决好

老旧小区居民“上楼难”问题

近日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出台了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提取公积金实施办法

进一步拓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

也就是说

即日起,我市范围内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此举

可谓为我市“旧楼改造”工作

锦上添花

同时

提升了百姓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

惠民生、促发展的积极作用

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提取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除应具备《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指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出资增设电梯本套住宅产权的家庭成员。

2、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账户质押担保情况。

3、申请提取人员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提取额度

住宅产权家庭成员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家庭分摊金额。

三、提取时限和次数

自增设电梯费用发票(收据)开具日期五年内只可以此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1、增设电梯职工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原件;

2、增设电梯的使用登记证书原件或有关部门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发票(收据)及分摊方案原件;

3、房屋所有权人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及身份证原件,家庭其他成员提取,需提供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信息来源: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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