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建党98周年、新中国70华诞来临之际,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开展的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历经三个多月紧张工作顺利结束,共有名个人、98个集体获得这份沉甸甸的荣誉。
他们是广大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彰显着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公仆本色。
6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陕西省共有5位公务员、3个集体获得表彰。
其中,郝世玲、王青芳、李建清、罗军理、张晓民等5人荣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此外,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街道党委、陕西省神木市看守所、陕西省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个单位荣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延安市一名公务员荣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罗军理,生于年9月,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一级警督警衔。
30年来,他忠于职守、矢志不渝、勤勉敬业,在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骄人业绩。先后荣获国家和省市表彰奖励30余次,年被评为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优秀人民警察,年被授予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纪念奖章,年被评选为全国森林防火先进个人,年被公安部荣记“个人一等功”。-年,延安市连续5次蝉联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年,连续5年在省政府森林防火目标责任考核评比中名列第一。
本次表彰的完整名单如下
延伸阅读
据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是公务员奖励的最高荣誉。自年以来,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已举办8届,集中树立和宣传了一批公务员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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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延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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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