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按照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01
全市广大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口罩、酒精、消毒产品、体温计、药品等疫情防控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02
各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设置一米线、通风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认真履行好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做到“一日一清场、一日一消毒、一日一巡视”。
03
从严从紧管控聚集性活动,各餐饮企业要严格按照“非必要不举办,非紧急延期办”的原则,尽量不组织外出和聚集性活动,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白事聚餐活动提前向属地乡镇(街道办)、社区(村组)或者市场监管所报备,严格控制规模,严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与就餐活动,并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
04
各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履行“三专三证四不得”要求,并落实“陕冷链”登记申报制度,对不落实“陕冷链”登记注册、查验等工作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05
各药品经营企业要落实购买“一退一止两抗”药品人员必须实名登记,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及时上传“陕药通”APP。对于出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请及时佩戴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旅居史。如与确诊病例、密接人员轨迹有重叠,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组报告。
06
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积极接种新冠疫苗。目前,接种新冠疫苗仍是最有效的疫情防控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但还未接种的经营户及从业人员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已完成第二针次接种满6个月的经营户及从业人员,尽快进行加强针接种,建立免疫屏障。
07
各生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核酸检测,对因瞒报、谎报、缓报、不配合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广大经营户不要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08
严禁利用疫情防控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09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一旦发现上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