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预算评审中心三处处长王修川带队的绩效评价工作组一行5人来我市就年度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调研组先后选取了宝塔区和富县的12个已改造和正在改造的老旧小区进行实地调研,并通过现场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解。
本次绩效评价以年度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出方向为核心,范围主要涵盖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支出情况、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奖励资金支出情况等。评价内容包括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
年,我市共下达中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资.65万元,省级资金万元,市级资金.万元。具体为:中省下达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万元。省级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奖励资金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奖补,创建市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等。省级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住房租赁补贴,市级同比例配套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万元,为户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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