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设备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设备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设备处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设备处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设备处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具有由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业务的备案证明。
4.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后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四个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截图,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
6.对列入烟草行业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止其在列入“黑名单”期限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11月08日09时00分到年11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11月29日15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邮箱:zml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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