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区继第一次给内部所属各单位各企业分配租赁型保障房(共有产权房)后,再一次面向内部分配保障房,并且只给内部发文件,其他市直单位和延安市其他群众根本无从知晓,如此偷偷摸摸到底是为何?
公众质疑的地方是:1.为何只给内部如此福利?2.为何忽视新区市直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将其排除在外?尤其是单身外来延安工作的,根本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眼巴巴等着新区保障房(共有产权房)来解燃眉之急,给自己一个在延安落脚的安稳之地。3.为何都第二批了都没有除管委会内部职工之外的人?难道第一批还有人没分到?4.新区管委会为何不就此疑问回应公众诉求?5.此方案到底是如何经过市上审批决定的?难道就不能公平兼顾吗?不能也得给大众一个理由啊?为何厚此薄彼?难道新区的房子只是给这些人修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相关部门白学了吗?
到底市直单位及其他延安真正想落脚来延安发展的青年能分到吗?还有机会吗?莫让此政策寒了所有想为延安发展做贡献的人!莫让此规定成为赶人的规定!
新区党工委书记刘晓军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薛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