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26日21时45分,吴起县卫健局接到延安市联防联控办推送信息,从贵州铜仁至西安咸阳机场的长安航空9H次航班发现三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吴起县居民闫某某与以上三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同航班乘客,为三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B类),闫某某7月24日以来活动路线及行动轨迹如下:
闫某某于年7月24日晚19时45分乘坐长安航空9H次航班(座位号46B)从贵州铜仁机场出发,于7月25日1时30分到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下飞机后乘出租车(车号不详)到达咸阳火车站附近尚优客酒店休息(全程戴口罩)。中午步行到火车站于11时13分乘坐K次01车号座位于16时抵达延安站,出站后步行到附近一停车场,乘坐朋友李某某(未佩戴口罩)私家车(车内无其他人员、低速)于20时到达吴起县吴起镇张坪村鸡爪子拌面饭馆就餐(店内有工作人员4人,就餐人员2人),于20时30分回到吴起县园丁小区3号楼1单元室家中再未外出。7月26日8时乘李某某私家车到吴起县政府大楼2楼人社局档案室上班(接触同事4人),8时40分到吴起县政府大楼盖章(有工作人员1人、办事人员1人)。12时和同事高某某步行至后大桥但家擀面皮打包带走两份面皮后步行回家(店内有老板1人,就餐者2人)。15时和同事高某某乘李某某私家车到单位,下午下班后18时8分和同事高某某步行到民乐安琪蛋糕店买蛋糕(店内有1名工作人员、1名顾客)。18时14分到仿古楼蜜雪冰城买饮料(店内有工作人员2人,顾客约3人),18时40分左右到后大桥幼儿园巷快递便利店取快递(店内有工作人员3人),随后步行回家(未戴口罩)。晚22时40医院负压救护车送至大吉沟集中隔离点。目前,闫某某已接种新冠疫苗(第一针5月7日,第二针6月6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7月25日以来与闫某某有以下相同行程和接触史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疾控部门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取得联系,并与共同居住的人员先行居家隔离,非必要不外出,主动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如不及时如实报告,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7月25日20时左右在吴起县吴起镇张坪村鸡爪子拌面餐馆就餐人员和工作人员。
2.7月26日8时-12时,15时-18时在吴起县政府大楼2楼人社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和前来办事人员。
3.7月26日8时40分左右吴起县政府大楼工作人员和前来办事人员。
4.7月26日中午12时左右在后大桥但家擀面皮就餐人员和工作人员。
5.7月26日18时8分左右民乐安琪蛋糕店顾客和工作人员。
6.7月26日18时14分左右仿古楼蜜雪冰城顾客和工作人员。
7.7月26日18时40分后大桥幼儿园巷快递便利店工作人员。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吴起县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
吴起县卫健局
吴起县疾控中心
吴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