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根据《关于落实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东中招办〔〕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我市初三年级学籍的初中学生可以报名。在我市就读的东莞户籍初三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在我市就读但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初三年级学生,如初中毕业时希望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如计划不在东莞参加中考的,可不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二)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学校就读、计划于年回东莞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三在读证明(须加盖毕业学校和当地县或市一级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招生部门证明章),在11月17日至11月19日到户口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报名。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并于11月20日到市中招办办理有关确认手续之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镇街的学校报名。此类考生已在外市参加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相关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相关科目成绩予以认可,不需要再参加本市组织的考试。(须能提供原就读地县或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
(三)往届生凭户口簿、初三毕业证明,在11月17日至11月19日到户口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报名。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并于11月20日到市中招办办理有关确认手续之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镇街的学校报名。此类考生参加过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成绩可予以认定,不需要再参加相关科目考试。(须能提供原就读地县或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
(四)因病、残患有声带、听力、视力、语言障碍等特殊情况考生,可视病、残程度,申请缓考或免考音乐科目考试,申请缓考或免考的医院诊断证明或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辖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免考学生专项测试成绩认定为“免考合格”。有关学校需汇总免考考生名单及证明材料,在12月12日前上报市中招办审核。
(五)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学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三、报名办法
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三年级学生由在读学校核准考生资料以及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今年市中招办先把学籍管理平台中的学生数据导入到中考管理平台,实现学籍数据与报名数据的无缝对接。非本市户籍学生可自行上网选择是否参加合格性考试。
四、工作流程
(一)领号
市中招办于年11月16日前在学籍库中将各学校参加合格性考试的学生数据从学籍管理平台上导入中考报名系统,系统将自动根据学生的班别及学号生成考生的准考证号、初始密码等。
(二)外市户籍学生在网上填报是否参加合格性考试
外市户籍学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使用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合格性报名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