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强
职务: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荣誉:年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
陕西省共三人延安仅李强一人
李强是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今年38岁,从事执行法官已有19年了。年12月31日,李强被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联合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李强
其实这个称号不是一个人能得来的,是全体执行法官努力的结晶。从前期的查控到银行的扣划,到传唤、查找被执行人,发放案件款,需要多名法官的协同努力。
01:47从业10余年来,李强先后执行案件两千余件,执结标的可达上亿元,平均2至3天执结一起案件。从年开始,李强先后在宝塔区人民法院南泥湾法庭、立案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办案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制作的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丰富的工作经历,让他对执行法官有了更深地认识和理解。
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李强
我觉得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为不管是判决书、裁判书、公证书,最终都要到执行局。只有我们把执行工作做到位,才能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