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水淙日潺湲,千江有水千江月,清源净流草木盛,饮水安全惠民生。水是生命的源泉,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做好水源保护,是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重中之重。
为深入贯彻中省关于水源保护最新政策要求,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效筑牢水质安全第一道防线,全面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年5月10日,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举办《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视频培训会。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庆晋,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秀娟出席会议,特别邀请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四级调研员李婷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昌盛和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中心董佳欣工程师,就饮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及中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申报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解读和指导。
会议指出,一是开展现状调查,吃清问题短板。县级水利部门、生态环境要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城乡供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水源地名录和信息台账,逐工程摸清水源工程设施、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水质监测、污染源分布等现状,找出存在的短板弱项,为保障水源安全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完善保护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要针对问题短板,结合“十四五”中省投资方向和重点,把握好近年国家持续加大环保项目投入的历史机遇,系统谋划好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全力保障水源规范化建设资金需求。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城乡供水水源建设及管理,明确水源管护主体,指导、督促供水单位,建立健全水源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水源保护设施维修维护。要加大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污染、破坏水源的行为。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部门联席会商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新形势下的水源保护有了深刻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以《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为指导,进一步将圣地延安打造成一个水美山青人富裕的宜居城市。
本次培训会以视频会的方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分会场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市水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在主会场参会,县区水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在各县区分会场参会。市水务局农村饮水“百人督导”包抓组组长、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指导站全体人员、各县区分管副局长和业务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四级调研员、局机关、市支队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各分局分管副局长、业务骨干和大队执法人员共人参加本次培训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