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潇湘晨报
编辑
周盾实习生李雨菲
某县人社局局长刘某某在任期间数次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档案、便函等,帮他人安排工作,先后收取两名行贿人送的两根克以上的金条,总价值超50万。退还时误将一名行贿人送的金条还给另一行贿人之子。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某三年有期徒刑、罚金20万元,并将赃物上缴国库。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判决书披露了这一案件。
人社局局长受贿收取价值50万金条
退还时搞错对象
被告人刘某某,男,汉族,研究生。原系某某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某某县党代表。年12月7日,刘某某因无证驾驶致发生交通事故,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年6月28日,因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年8月30日,辞去党代表职务;年9月17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年6月29日被子洲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年9月22日被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年9月30日被子洲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子洲县看守所。
检察院指控:年夏,榆林市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小刚(化名)为给其妻子温静(化名)安排工作,请托B集团公司董事长高云(化名)去时任某某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的被告人刘某某家中,送给刘某某由某银行出售的.10克金条一根,价值27元;此后刘某某为温静补办了某某县县属国有企业C水务公司的录用通知书,伪造了温静在C水务公司工作履历和档案资料,并以调动的方式将温静安排在某某县企业管理性质的事业单位县供热管理站。年底,刘某某又应王小刚请求,将温静调至某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案发后,年7月21日,刘某某之子刘勤(化名)将涉案金条送交调查组,当日,调查组将该金条予以扣押。
图:视觉中国
被告人刘某某在担任某某县三道沟乡乡长期间,认识了在三道沟乡开办D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王开甲(化名),后为王开甲的企业及个人事务多次提供了帮助。年,王开甲亲戚刘晓虎(化名)请王开甲安排工作,王开甲找刘某某帮忙后,刘某某给刘晓虎出具了某某县人社局的便函,将刘晓虎安排在某某县县属国有企业E煤矿工作。年春,王开甲在其办公室送给了刘某某从北京某首饰店购买的.30克金条一根,价值元,表示感谢。后刘某某又两次帮王开甲出具便函,帮助王开甲的朋友调动工作。
年6月,刘某某将该金条误退给高云之子高海(化名),年7月1日,调查组将该金条从高海处扣押。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受贿罪。当庭建议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辩称当时有拒收行为,积极退赃,请求判处缓刑。
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刘某某主观恶性小,当时认为是纪念品、收藏品,不知道具体价值,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并且本人身体有病,建议判处缓刑。
图:视觉中国
法院判决:
有期徒刑三年,罚金20万元,
赃物上缴国库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刘某某犯罪后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具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辩护人及被告人刘某某请求判处缓刑的意见,不予以采纳。依据相关法律,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二、涉案赃物金条二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分别为.10克、.3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