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市财*局、延安市人社局《关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稳定就业的通知》(延财办建[]53号)的文件的要求,对于在疫情中受影响的社区工厂裁员率在3.6%以内,用工在10人以上的,可按不高于5万元标准予以奖补,用于场地租赁费、水电费和一次性就业补贴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子长县五姐妹农业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子长县绿嘉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2家社区工厂符合补贴标准,现将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年1月12日-年1月19日(7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子长市人力资源大厦六楼就业管理局,邮编:,-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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