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教发〔〕34号文件精神,今年兰州市继续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网上报名设两个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所在县区学生可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所在县区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填报第二志愿。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部门安排到对应片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且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策。
年起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的*策,城市四区以外民办初中招收的城市四区学生年起将会按照新的属地招生*策进行中考报名和录取,存在不能回到城市四区参加中考或不能享受城市四区优质高中统配*策的风险。
一、招生计划
人。
二、就读地址
榆中县和平镇牡丹路6号,三年不变。
三、招生对象
具有榆中县户籍、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和持有榆中县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填报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其他学生只能填报第二志愿。
四、报名
5月31日-6月2日,榆中县小学毕业生,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