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考试中心(招生办),各有关学校:
根据《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升学)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市教通〔〕2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经研究,确定我市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升学)考试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特色示范性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一、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特色示范性高中)
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分
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分
安顺市民族中学:分
西秀区高级中学:分
平坝第一高级中学:分
普定县第一中学:分
关岭县民族高级中学:分
紫云县民族高级中学:分
镇宁民族中学:分
关岭县综合性高级中学:分
(一)基础学科强基计划招生
面向全市招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基础学科强基计划录取,安排在全市高中录取的提前批次进行。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两所强基改革计划招生投档依据中考成绩达到所报招生学校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通过招生学校组织测试成绩合格备案考生中,按强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
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安顺市民族中学特长生在其统招控制线下分以内,从通过招生学校组织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分类合格考生中,分类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配额生”招生录取工作
配额生在其统招控制线下50分以内,从有配额名额分配学校的考生中,按具备配额生录取资格考生的配额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根据《关于下达年市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安市教函〔〕17号)文件精神,配额生计划已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照配额生录取办法未能完成的配额生计划,重新统计汇总后,不再考虑考生生源所在学校因素,在全市范围内具备配额生录取资格且未被录取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配额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补录最低分:分,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补录最低分:分,安顺市民族中学补录最低分:分。
二、其他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含面向县域招生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及初中五年制专科招生划线录取等相关工作将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后进行。
年7月14日
原标题:《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特色示范性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