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天眼新闻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征集省级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人选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提高职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助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省级职业指导专家,组建贵州省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主要从在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高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从事职业指导服务、人力资源研究工作的专家以及熟悉就业创业*策并长期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中推荐产生。职业指导专家应具备较高就业创业法律法规与*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态、职业分类等就业方面业务理论水平,拥有丰富的职业指导实践经验,熟悉地方就业工作情况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治立场坚定,为人正派,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2.身体健康,热爱公益事业和职业指导工作,乐于奉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3.熟悉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特点、*策、法规及心理特性,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能力。
4.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服从安排,能够履行职业指导职责和义务。
(二)能力条件
1.从事人力资源管理5年以上或担任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的人员,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验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经验,所在单位在同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具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资格。
2.人力资源行业研究人员、高校就业指导教师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员应具备5年以上就业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具备服务能力的相关人员,如就业相关*策、法律专家,心理咨询人员等。
三、推荐名额
省级首批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拟征集人。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推荐2—3名,各高校、有关单位可推荐1—3名。
四、征集流程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方式。申报人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成员申报表》(附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随同相关印证材料按规定报送。
(二)遴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联合成立遴选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工作实践等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人员名单。
(三)公示。遴选专家名单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下发认定通知,服务管理期为三年。
五、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全省大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就业帮扶活动等专项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线上线下*策宣讲、求职技巧、职场规划、法律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为我省各高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建立职业指导案例库和资料库;参与省级组织开展的就业*策调研活动或进行相关课题研究,为制定就业*策建言献策。
六、服务原则
职业指导专家可受邀参加全省各级组织的职业指导师资培训,开展服务以自愿公益为主,不构成劳动关系,每位专家服务管理期内至少开展三次就业指导服务或每年能为一定数量的特定对象提供职业指导服务。专家团队伍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不能正常提供职业指导服务或不服从安排的,将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项
请于5月26日前将下述申报材料扫描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指定邮箱和地点。
1.《贵州省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成员申报表》(须单位盖章);
2.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3.关于职业指导方面的授课视频(8分钟之内,视频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能看见授课人);
4.其他从事职业指导工作的相关印证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何金勇涂菁
联系-
电子邮箱:gzrsj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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